央广网厦门1月19日音讯(记者 郭婕妤 通讯员 薛航)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施行查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2016年2月1日起,对进口触及4005100000、4005200000、个HS编码的复合橡胶依照《复合橡胶 通用技术规范》(GB/T 31357-2014)有关规范施行进境查验检疫。据悉,依照新规范要求,复合橡胶中生橡胶含量不该大于88%,
复合橡胶是出产轮胎、胶鞋、胶管及电线电缆绝缘层和护套的原材料,福建作为轮胎、鞋类产品的出产基地,复合橡胶是一项重要的进口产品。
据统计,2014、15年,海沧口岸共进口复合橡胶类产品126批次,1.43万吨,货值2933万美元。查验检疫组织在此提示相关进口企业,及时了解有关方针,在进口相关这类的产品时确保契合国家规范的要求,防止由于不合格被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