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日化企业,本年初次从国外接到香薰类产品订单,也是我公司初次出口香薰类产品。经过断定,此次出口的香薰产品归于风险货品。请问出口此类香薰产品,有哪些通关关键?
您好!液体香薰类产品因含溶剂,大多归于简单焚烧液体。若经分类断定,该产品归于第三类风险货品(即易燃液体),一起也是我国《风险化学品目录》(2015)列明的产品,则需求在出口时做好以下预备:
易燃液体等风险货品出口时需分外留心运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及其施行法令规矩,归于风险货品的香薰产品在出口前应向属地海关请求风险货品包装运用断定,只要经过断定并获取《出境风险货品运送包装运用辨别断定的成果单》(俗称“危包证”)才干出口。运用未经断定或许经断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风险货品,禁绝出口。
详细请求材料应包含风险货品包装运用单位出具的厂检单、《出入境货品包装功能查验成果单》、内装风险货品的风险特性分类辨别陈述等。
此外,依据不同的运送方法,此类产品出口时应契合《关于风险货品运送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世界海运风险货品规矩》(IMDGCode)、《世界铁路运送风险货品规矩》(RID)、《世界公路运送风险货品协议》(ADR)、《空运风险货品安全运送技能规矩》(ICAO-TI)等世界规章规矩,正确运用货品包装,并在夺目的方位加贴风险货品运送标签、联合国编号及正式的运送称号。
依据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风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查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129号公告)的规矩,出口风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许其署理人在向海关申报电子底账时,应供给下列材料:
(二)《出境货品运送包装功能查验成果单》(散装产品及世界规章豁免运用风险货品包装的在外);
(四)风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在外)、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供给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求增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供给实践增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称号、数量等状况阐明。
出口归于风险品的香薰产品的发货人或许其署理人应供给以下出口报关材料正本:
依据以上单据,并依据货品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出口风险化学品在“单一窗口”做出口报关申报时,应相关正确的电子底账号。
以上是海关关于归于风险品的香薰类产品出口查验申报的有关要求。若还有问题或需进一步了解概况信息,请您及时联络当地海关。特别提示,出口风险品,还需留心接纳国家的相关规矩,各个国家的详细方针不一样,建议您提早细心地了解,为货品顺畅通关预备好。